将民法视为文本:寓意、问题和启示
Civil Law System as Text:Its Implied Meaning,Introduced Issues and Its Significance
中文题名:将民法视为文本:寓意、问题和启示
作者:侯佳儒
第一作者:侯佳儒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09-229
中文期刊名:人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民法;意思自治;文本;解释学;科学主义;
摘要:把民法视为一个文本,民法学话语即是一个理解和阐释民法文本的活动和过程,民法学者即是一个从事理解的阅读者和从事阐释的翻译者;根据文本解释学理论,这进一步引申出将民法视为何种文本、民法意义归属以及如何对民法文本进行阅读、理解和阐释的方法问题。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应从'意思自治是民法学基本原理'这一经典命题出发,民法学研究应唤醒文化自觉,在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语境下,以'意思自治'作为民法文本的基本要义,重新阐释民法文本,重新梳理既有的民法学话语,重新言说民法。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7_2018】;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