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原则”视域下的我国残疾人无障碍权利保障
The Protection of Right to Accessibilit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 B. Rawls’ Difference Principle
中文题名:“差别原则”视域下的我国残疾人无障碍权利保障
作者:刘雪斌 王志伟
第一作者:刘雪斌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2]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8-118
中文期刊名:人权
中文关键词:残疾人;无障碍权利;罗尔斯;“差别原则”;
摘要:随着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康复权等逐渐得到重视,获得了较好的保障。但是,作为残疾人基础权利之一的无障碍权利,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无障碍设施不够发展和完善,保障还不够充分有效。无障碍权利保障的不足,会使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工作权等权利的实现面临严重困难。无障碍权利保障需要有自己独特的理论支持,才能获得更好的制度实践。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在其正义理论中强调的'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差别原则,为保障残疾人无障碍权利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理论支持。差别原则所蕴含的补偿和互惠价值,为残疾人无障碍权利保障提供了正当性依据。基于补偿和互惠的要求,只有改变造成残疾人障碍的社会结构,促进无障碍设施等建设,才能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
分类号:D922.182.3[社会保障法令]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