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期盼汉语世界的民法典——以“合同”概念取代“法律行为”切入
作者:申惠文
第一作者:申惠文
机构:郑州大学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31-33
中文期刊名:人民法治
中文关键词:基本语义;法典编纂;侵权责任法;标杆性;行为规范;法律需要;民事行为;民法通则;行政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摘要:<正>正义需要法律,法律需要语言。我国民法典应当是中国语言的集大成者,应当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作品。如果我国民法典采用的概念不符合汉语的基本语义,便很难获得民众的认同,也就很难走向世界,成为21世纪具有标杆性意义的民法典。语言是民法典的生命,我国民法典编纂必须采用规范的汉语,用中国语言描述中国人的生活场景。德语世界的'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设权行为,仅为民事行为的一部分。而汉语世界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所有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行政行为等。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