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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方法在传统动画影片角色形象权属判定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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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利益衡量方法在传统动画影片角色形象权属判定中的适用

作者:刘军华 唐震 胡瑜

第一作者:刘军华

机构:[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3

卷号:0

期号:20

起止页码:49-5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法保护;角色形象;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裁判要旨;著作权保护;衡量方法;美术作品;利益平衡;《;

摘要:<正>【裁判要旨】传统动画影片角色形象最初表现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只有对美术作品付出独创性贡献的公民才能成为美术作品的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创作作品的作者和不创作作品的主体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版权意识缺失,在集体创作活动中,通常都不会主动主张个人著作权;且年代久远,相关证据灭失,法院在确定传统动画影片角色形象著作权归属时,需要在法律解释中运用利益衡量方法,综合考虑历史、现状、公平等各项因素,以实现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平衡。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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