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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道歉的强制执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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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登报道歉的强制执行模式

作者:胡晓东 武博

第一作者:胡晓东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3

卷号:0

期号:20

起止页码:64-66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强制执行;判决主文;申请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侵权人;商业诋毁行为;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指定刊物;责;

摘要:<正>【执行要旨】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主文往往同时具备消除影响的登报道歉行为和经济损失的赔偿这两项内容。对于此类案件,有时权利人更重视消除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反映在判决上,是对消除影响的登报道歉行为的重视。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将经审判庭审核的基本案情及判决主文在指定刊物上进行公告,以达到为申请执行人消除影响的相同效果。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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