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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保险车辆损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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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价格鉴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保险车辆损失的依据

作者:段晓娟

第一作者:段晓娟

机构:[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8

起止页码:65-6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价格鉴证;意见书;修复费用;保险车辆;变速箱总成;

摘要:机动车辆损失险中双方对保险车辆修复费用价格鉴证意见有争议时,被保险人未取得保险人同意擅自处置车辆,导致难以复勘、再次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2.284[保险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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