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的人权属性及其法律规制——从“快播案”谈起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s a Human Right and its Legal Regul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ase of QVOD
中文题名:信息自由的人权属性及其法律规制——从“快播案”谈起
作者:马平川 贺敬林 张峰源
第一作者:马平川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02-109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权评论
中文关键词:自然性;社会性;法律规制;
摘要:2016年1月7日被称为'2016年互联网第一案'的'快播涉黄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庭审所采用的网络直播形式使广大网民清晰地了解到庭审实况,精彩的庭上辩论与庞大的用户群体也大大提升了本案的社会关注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庭审结束后,网民呼吁'快播无罪'的声音却不绝于耳,而对'快播'进行有罪认定的声音却相形见绌,抛却其中所涉及的刑法问题不谈,此种现象体现了法律背后公民对信息自由的渴望与对其'过度'限制的质疑。因此,在互联网无所不在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信息自由的属性及其法律规制进行一定学理探讨,以期构建合理的信息规制模式,进而促进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理性平衡。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