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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之思考     被引量:4

REFLECTIONS ON THE AMENDMENT OF THE PREPARATORY PROCEDURE BEFORE TRIAL IN CIVIL LAWS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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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修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之思考

作者:王红岩

第一作者:王红岩

机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

年份:2003

卷号:32

期号:3

起止页码:70-75

中文期刊名: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审理前的准备;程序;修改;

摘要:笔者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立法及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修改审前准备程序应正确处理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的关系问题、正确确立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取向问题、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问题、正确选择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与适时提出主义问题、正确处理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身份二重性问题.就修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提出几点建议:修改答辩和反诉制度;增设审前专职准备法官制度;增设证据交换制度;修改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增设审前会议制度.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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