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寻味的吊诡——关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的省思
The Odd Afford for Thought—On the Question 1 Test 4 of the 2007 National Bar Examination
中文题名:耐人寻味的吊诡——关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的省思
作者:骆正言 白斌
第一作者:骆正言
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71-179
中文期刊名: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司法考试;考试大纲;政治命题;法学命题;
摘要:司法考试的考题及其答案应当符合考试大纲,具有法律性质,同时能够辨识应试者法学专业素养的高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四卷第一题之命题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但其答案之法律性质稍弱,同时对考生法律专业素养不具辨识力。此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源于法律界对于经典政治命题的生硬照搬并未考虑到法学自身的特殊性,体现出自身的不成熟。
分类号:D926.15[司法教育]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