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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保留”与“例外”之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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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保留”与“例外”之适用

作者:李人达 张丽娜

第一作者:李人达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2]海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8

起止页码:21-24

中文期刊名:社会观察

中文关键词:海洋法公约;RESERVATION;EXCEPTION;历史性海湾;国际机构;国家管辖范围;航行自由;北海大陆架案;国际海洋法;群岛基线;

摘要:<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中关于保留(reservation)与例外(exception)的相关问题,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内已有诸多学者撰文展开研究了,但不少是从保留的角度切入的,一定程度上较为普遍地认为,中国在2006年8月25日依据《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适用争端解决强制程序的任择性例外所作的声明属于保留声明,并未全面系统地阐述其内涵与性质。即,现有著述未能明确体现这两项制度之本质区别与例外

分类号:D993.5[海洋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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