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网上商业诽谤第一案:恒升诉王洪等侵权案评析
作者:张新宝 唐一平
第一作者:张新宝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上海市茂众律师事务所
年份:2002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62-386
中文期刊名:私法
中文关键词:互联网;商业侵权;恶意诉权;法律调整;
摘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初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恒升集团诉王洪等侵权案是我国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网上商业诽谤案件。两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证、判决结果和相关的司法文书都反映了较高的司法水平。然而,现行法律将对法人的诽谤与对自然人的诽谤等量齐观的做法既不利于对自然人人格尊严的保护,也不利于对企业信用、商誉和经济利益的保护。王洪等对恒升集团的诽谤属于侵害商誉和信用的商业诽谤行为,也是恶意滥用权利的行为。在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权利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网络空间的法治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立法和司法者的努力,也需要公众改变陋习,遵循法律和善良风俗。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