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德国侵权行为法的体系结构与历史演变
作者:李昊
第一作者:李昊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06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79-141
中文期刊名:私法
中文关键词:三个小的一般条款;三阶层结构;纯粹财产上损害;交易安全义务;
摘要:《德国民法典》是德国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了浓厚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色彩。这一背景在德国侵权法上便体现为三个小的一般条款的限制模式。这一模式在外在结构上体现为以过错责任为中心,避免对一般财产利益的全面保护,因而对危险责任的规制不足并且使纯粹财产利益的保护受到限制。在内在结构上这一模式体现为传统的三阶层结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但它存在着内在的缺陷。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这一侵权法模式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中逐渐暴露出其弊端,因而在20世纪中期后学者和立法机关多次提议对其进行修订,然而大部分都未最终得到落实。因而德国侵权法在立法上至今仍基本上保持了它一百多年的面貌,对它的侵蚀和颠覆实际上正悄悄地通过司法实践来实现,这一过程的主要工具就是交易安全义务。
分类号:D951.6[法律] DD913[政治、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