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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研究——兼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1

Study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dult Guardianship Monitor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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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美国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研究——兼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作者:孙海涛

第一作者:孙海涛

机构:[1]河海大学法学院;[2]东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70-85

中文期刊名:私法

中文关键词:老龄化;成年监护;监护监督;立法与司法实践;

摘要:美国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渐发展成包括监护计划、监护报告、监护报告的审阅、惩罚措施、资金保障、社会参与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一个全程保护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的法律系统。随着我国老龄化和高龄化形势严峻,《民法总则》中的监护监督制度存在主体空缺、实体法与程序法缺乏等问题,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对监护人进行有效监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权益随时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之中,因此,有必要在借鉴美国成年人监护监督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民法典中成年人监护监督的法律制度。

分类号:D923.1[总则] D971.2[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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