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机遇:中国、中亚和《能源宪章条约》
An Opportunity for Progress:China,Central Asia,and the Energy Charter Treaty
中文题名:发展的机遇:中国、中亚和《能源宪章条约》
作者:淀川诏子 亚历山大·M·彼特森 苏苗罕(译)
第一作者:淀川诏子
机构:[1]日本西村朝日律师事务所;[2]美国华盛顿州最高法院;[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4]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6-38
中文期刊名:国际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能源宪章条约》;贸易;运输;投资;争端解决;
摘要:随着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和开通,中国正在深化与中亚国家之间的能源合作关系。在国际法上,《能源宪章条约》为能源合作提供了独特的多边法律框架。但是,与中亚国家不同,中国尚未成为《能源宪章条约》的缔约方。本文分析了中亚国家油气资源运输协议的现状,接着对《能源宪章条约》及其在中亚国家的适用进行简要的概述。除了对中国加入《能源宪章条约》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以外,本文还分析了中亚的缔约国可能会因此获得的利益。最后,作者的结论是加入《能源宪章条约》符合中国的最佳利益,因为加入该条约是利大于弊的。
分类号:D9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