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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要件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形式要件及其功能的应然设计     被引量:8

形式要件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形式要件及其功能的应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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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形式要件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形式要件及其功能的应然设计

作者:马新彦 李国强

第一作者:马新彦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130012;[2]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30012

年份:2003

卷号:9

期号:6

起止页码:74-79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形式要件;法律行为;民法典;法律行为;强制执行效力;生效要件;有效要件;

摘要:形式要件的功能在于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我国学界通常认为形式要件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或有效要件。但是此三种学说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理论上的矛盾和实践中的弊端。英美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理论值得为我国民法典立法予以借鉴。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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