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民事责任的认定 被引量:8
Identification of school's civil liability in students' safety accident
中文题名:论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民事责任的认定
作者:罗思荣 张国华
第一作者:罗思荣
机构: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52
年份:2003
期号:5
起止页码:17-23
中文期刊名:杭州商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学生安全事故;监护;教育合同;强制缔约;附随义务;
摘要:要确定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科学的界定.无论致害的直接原因是什么,只要损害结果因学校预见或者应当预见而未能避免的,学校即应承担侵权责任.在学生或监护人与学校之间还存在教育合同关系,学校对于学生安全还负有合同义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存在着学校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竞合的问题.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