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债权让与和对抗要件
第一作者:韩海光
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03
期号:6
起止页码:55-65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债权让与;对抗要件;债务人;第三人;无公示性;让与通知;债务人承诺;无异议承诺;对抗债务人;
摘要:债权让与若要拘束债务人及其他第三人,必须符合法定要件.在对抗债务人的问题上,我国民法以让与通知为要件,但在日本民法上,除此之外还承认债务人承诺发生对抗效力.我国民法可以借鉴.日本民法另外规定了对抗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要件,以解决债权无公示性的问题,我国民法也可借鉴.当然,对日本民法存在的问题,我们须有清醒的认识.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2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