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二元制体系下的边际案例救济     被引量:97

The Contractual Remedy of Mental Injury and its Justific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二元制体系下的边际案例救济

作者:李永军

第一作者:李永军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年份:2003

期号:6

起止页码:47-62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非财产性损害;契约性救济;正当性;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二元制体系;边际案例救济;英国;经典性判例规则;美国;大陆法系;实证法依据;理论依据;侵权行为;可预见性;因果关系;

摘要:一、对问题的说明 契约的全部意义在于履行,因为它不仅是当事人满足自己需要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分工带来的协作之必要途径.而违约除了破坏这种个人的期待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外,还可能导致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非财产性损失,那么对于这种损害是否给予救济以及给予什么样的救济,在生活逻辑中似乎没有什么疑义,但在法律逻辑世界中,就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

分类号:D908[比较法学]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2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