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一起因不作为而致故意杀人罪案的质疑
作者:肖霞 黄先雄
第一作者:肖霞
机构:[1]华硕律师事务所,湖南长沙4100ll;[2]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75
年份:2003
卷号:14
期号:2
起止页码:80-80
中文期刊名: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故意杀人罪;案例;天津;犯罪构成;特定义务;先行行为;作为义务;不作为行为;
摘要: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必须以存在特定的作为义务为前提,即具备以下四种情形之一: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三是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四是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如何认定这四种情形,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所讨论的案件即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