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规则的确定与适用
作者:崔起凡
第一作者:崔起凡
机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国际贸易研究所
年份:2013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79-304
中文期刊名:武大国际法评论
中文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IBA证据规则》;当事人意思自治;自由裁量权;
摘要:当事人和仲裁庭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规则,但是通常要遵守仲裁程序准据法的强制性规则尤其是正当程序要求。当事人和仲裁庭对证据规则的确定与适用直接影响到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与目标的实现。国内证据法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也取决于当事人或仲裁庭的选择。不过,由于价值取向以及仲裁参与人法律文化背景多元化等原因,国内证据法一般不宜严格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事实上,各国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出现了不同法律文化的融合趋势。以《IBA证据规则》为代表的仲裁证据软法体现了这种文化融合,它可以灵活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在国际实践中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规范作用。总之,尽管未能完全摆脱仲裁地法的影响,但各国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确定与适用之实践整体上呈现出"国际化"趋势。相比之下,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相关实践具有浓厚的"诉讼化"和"本地化"色彩,我国仲裁界应针对其中的原因,相应地采取对策。
分类号:D9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2_2013】;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