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拉美国家“报复立法”对美国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的影响
作者:王吉文
第一作者:王吉文
机构: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68-83
中文期刊名:武大国际法评论
中文关键词:报复立法;不方便法院原则;适用条件;
摘要:不方便法院原则已经逐渐演变成为保护本国及当事人利益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拉美国家通过了一些所谓的"报复立法"来对抗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给拉美国家民众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这种"报复立法"通过规定资金账户条件、特殊证据制度、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等来对在外国法院诉讼中提出不方便法院原则动议的外国被告加以"报复"或者对他形成威胁,从而达到阻止外国法院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的价值目标。从司法实践看,"报复立法"确实对外国被告产生了威慑作用,进而对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适用产生了影响。我国的新不方便法院原则虽然可能不会受"报复立法"的影响,但是其规定的适用条件存在一定缺陷,因而可能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予以完善。
分类号:D997.3[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4_2016】;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