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日耳曼法中的赔命价制度
作者:高仰光
第一作者:高仰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434-456
中文期刊名:外国法制史研究
中文关键词:被害人;同义词;罚金;构词法;日耳曼;地位;国王;杀人;凶犯;金额;
摘要:赔命价,是对日耳曼语中的Wergeld一词较为生硬的意译,在日耳曼法中它是指杀人凶犯向被害者亲属支付的一种根据被害人社会地位而确定其数额的赔偿金,除此之外,由于杀人凶犯的行为已经对既有的'王室和平'造成了破坏,因此他还须向维护和平的国王支付一部分罚金。根据德文构词法,Wergeld由Wer,即'人',和Geld,即'金钱',这两个字组成,故其基本含义是根据人来确定赔偿金额的一种习俗,具体来说,是根据被害人的出身和等级关系来确定赔偿金额,拉丁文中相应的词汇是Aestimatio Capitis。使用此种构词法的同义词在当时各语族中还有Were.gildo、Were.gildus、Were.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