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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制度之历史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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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债权让与制度之历史演进

作者:申建平

第一作者:申建平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521-532

中文期刊名:外国法制史研究

中文关键词:经济;关系;制度;债权;财产;财产法;人身;

摘要:著名经济学家麦克劳德(Macleod)在1881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提出:'假如我们问影响人类财富最深刻的发现人是谁?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们会毫无顾虑地回答——就是那个首先发现债权是可以销售的商品的人。'在以金钱和信用为基础的近代社会经济中,一切有经济价值的东西都可以成为财产,债权作为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在财产法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对象,近现代各国民事立法对债权让与几乎都予以承认。但债权让与制度的最终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债权本身实现了从主观的人身关系到客观经济关系的推进,债务人的人身责任逐渐演化为纯粹的财产责任。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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