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证的形成及其标准——从一起诱惑处罚案件展开 被引量:1
Formation of Discretional Evaluation of Evidence and Its Standard
中文题名:心证的形成及其标准——从一起诱惑处罚案件展开
作者:高鸿
第一作者:高鸿
机构: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南通226007
年份:2003
期号:4
起止页码:72-76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自由心证主义;证据认定制度;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
摘要:案情介绍: 2002年5月13日,原告李某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应黄某、陈某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时,被某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被告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对原告李某作出了罚款12 000元的处罚决定.李某以被告与黄某、陈某恶意串通、违法行政为由,诉请法院撤销处罚决定.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81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