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规制结构——以“网约车”规制为例
the Regulatory Structure of “Internet Plus”: A Case Study on “App-Based Ride and Taxi Services”
中文题名:“互联网+”的规制结构——以“网约车”规制为例
作者:陈越峰
第一作者:陈越峰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4-41
中文期刊名:网络信息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网约车规制;“互联网+”规制;政府规制;行政法治;
摘要:'互联网+'能够提升效率,也会放大风险,如何形成完善的规制结构亟待研究。网约车的规制问题引发热议。其中,是否规制、如何规制和谁来规制,是争论最激烈、也是规制结构探究最重要的三个问题。在是否规制的决断上,需要明确政府—市场的活动边界。经济学知识和交通管理数据显示,网约车运营有着负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形成垄断结构等特点,政府规制有着必要性,《行政许可法》提供了实定法上的判断和支撑根据。在规制方案上,应当建构平等、妥当和动态的规制体系。政府规制应当平等,以建构公平的竞争环境;应当根据运营形态妥当设定,以实现目的—手段的有效匹配;还应当能够适时调整,实现动态规制。为了实现有效规制,还需要在中央和地方立法之间进行妥当分工,实现中央的框架性立法和地方因地制宜立法的有机结合。最终,一个系统—合作框架中的分层—分类规制结构将由此得以形成。
分类号:D922.296[交通运输经济和邮电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