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转化与刑法规范的协调——刑法第333条立法缺陷的理论分析 被引量:4
Transformation of Crimes and Its Harmony with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罪的转化与刑法规范的协调——刑法第333条立法缺陷的理论分析
作者:周少华 李霞
第一作者:周少华
机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系,陕西西安710048
年份:2003
期号:6
起止页码:72-77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转化犯;法定刑;罪刑相当原则;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
摘要:一般认为,转化犯是轻罪向重罪的转化;那么理所当然,在转化犯中,转化以后的犯罪的法定刑应当高于转化之前的基础犯罪的法定刑,这样才能体现罪刑相当原则,否则,就无法实现刑法典采用罪的转化这一技术手段的目的.但是,作为转化犯的适例,我国现行刑法第333条在法定刑的设置上,与其转化犯的相关条款的法定刑之间却存在极大的矛盾,为具体的法律适用带来了困难.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