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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控制及立法完善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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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控制及立法完善

作者:莫洪宪 王明星

第一作者:莫洪宪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2]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3

卷号:20

期号:6

起止页码:109-115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恐怖主义犯罪;刑法控制制度;中国;立法;恐怖主义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摘要:我国刑法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可以分为恐怖主义行为罪、恐怖主义组织罪以及恐怖主义关联罪三类。参酌其他国家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我国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将恐怖主义犯罪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章中的一节加以规定:对于恐怖主义犯罪所涉及之罪都应当附加财产刑;增设劫持人质罪;增设非法邮寄危险物质罪;增加规定对恐怖主义犯罪减免刑罚的特别情节。

分类号:D924.32[危害公共安全罪]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65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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