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美国职业体育赛事转播的法律规制
作者:凯瑟琳·安·鲁安 布瑞恩T·叶 周青山(译) 刘丹江(译)
第一作者:凯瑟琳·安·鲁安
机构:[1]美国国会;[2]湘潭大学法学院;[3]湘潭大学'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3-44
中文期刊名:湘江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美国;体育;篮球联赛;体育赛事;转播;职业;全国;
摘要:一、引言在美国,职业体育是一项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职业体育组织如美国全国橄榄球联盟(National Football League,以下简称NFL)、美国全国冰球联盟(National Hockey League,以下简称NHL)、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以下简称NBA)和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Major League Baseball,以下简称MLB)获得收益最好的途径,是许可向公众转播(或者,更通俗地讲,广播)①他们的比赛。
分类号:D971.2[法律] DD912.1[政治、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