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奸罪主体定位的合宪性评析——兼论妇女能成为强奸罪直接正犯的缘由
Constitutionality Analysis of Subject of Rape Who Should be Determined in China:Direct Offender of Rape Crime
中文题名:我国强奸罪主体定位的合宪性评析——兼论妇女能成为强奸罪直接正犯的缘由
作者:冯泽华
第一作者:冯泽华
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85-194
中文期刊名: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妇女;男子;强奸罪;主体定位合宪性;
摘要:我国强奸罪行为对象仅限于女性,导致男性性自主权无法在刑事层面上得到保障。学界普遍狭义理解"性交"概念,进而认为强奸罪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随着性观念逐渐解放,口交、肛交、股间性交等性交方式严重冲击刑法传统理论。因我国强奸罪行为对象的定位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和法益保护原则,导致其涉嫌违宪。从法无明文规定强奸罪直接正犯必须是男子、"性交"概念新解方面重新解读妇女能成为强奸罪直接正犯的缘由,可改变学界认为强奸罪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的思维,以逐渐形成强奸罪面前男女平等的社会观念。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