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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真实”的合理性及其意义     被引量:10

“Truth in Law”: the Rationality and Signific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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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律真实”的合理性及其意义

作者:刘田玉

第一作者:刘田玉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年份:2003

期号:5

起止页码:124-133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法律真实;客观真实;认识论;本体论;诉讼指导观念;诉讼观念;诉讼制度;

摘要:法律真实是与客观真实相对的诉讼真实观.在学理上,客观真实观是一种形而上的本体论思维模式,其本质决定了它不具备实用性、操作性,无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真正的实施,片面地追求更是有害无益.法律真实是符合认识论的具体现实的真实观,它将主观与客观、真理与价值、认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等一系列认识论原理结合起来,成为现实可行的诉讼指导观念.在当前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建立我国证据制度的进程中,必须更新诉讼观念,以法律真实观作为构建诉讼制度的认识论基础.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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