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能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作者:常怡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03
期号:9
起止页码:30-32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管辖权;异议;审判监督程序;答辩状;民事裁定;裁定效力;
摘要:1982年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试行)》没有规定当事人可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在其后的“判决和裁定”一节内容中也没有出现“管辖权异议裁定”这样一种类型。而后,1991年正式的《民事诉讼法》补足以上内容,在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