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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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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作者:董文琪(译) 王瀚(校)

第一作者:董文琪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03-113

中文期刊名:武汉仲裁

中文关键词:机构;规则;程序;商会;仲裁;院由;

摘要:一、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第一条SCC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仲裁院')是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SCC规则')和仲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程序和规则,负责管理仲裁事务的机构。SCC仲裁院由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SCC仲裁院组织的具体规定详见附录一。二、开始仲裁程序第二条仲裁申请书仲裁程序因仲裁申请人向SCC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而开始,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如下事项.

分类号:D9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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