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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的制度保障    

Der Schutz des Rechts auf Umwe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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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环境权的制度保障

作者:吴卫星

第一作者:吴卫星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97-210

中文期刊名:中德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环境权理论;宪法解释;反射性利益;环境权益;行政公开;公民环境权;保障模式;原告资格;公众参与原则;

摘要:环境权的制度保障是当代国家的宪法任务。考诸各国的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实务,环境权的保障主要采取法律保障或间接保障模式。也即宪法的环境权条款不同于自由权,自身不具有直接的、可执行的效力,从而无法直接获得法院的司法保护。然而,间接保障模式对环境权益的考量和保护是不充分的。今后,在给环境权的概念进行清晰界定的前提下,应当努力克服环境权的"纲领性规定说"或"抽象性规定说",通过修宪或者宪法解释途径确认环境权作为具体性的宪法基本权利,从而有效地拘束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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