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调整后追诉时效的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
The Interlacing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Law and Criminal Procedure after Legal Penalty Adjustment
中文题名:法定刑调整后追诉时效的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
作者:杨继文
第一作者:杨继文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成都611130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67-74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追诉时效;司法解释;政策指导型刑事司法;交错适用;
摘要: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法定刑调整后导致它的追诉时效出现变更。最高法的个案批复对司法解释进行了扩张解释,存在忽视刑事诉讼程序面相的危险性,需要从法教义学的视角进行解释,具体表现为法益保护的整体性要求;诉讼效益的价值性衡量;罪刑法定的明确性约束。法定刑调整后追诉时效的司法审查判断,又存在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的效力层次冲突,难以兼顾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基本目标等问题。因此,应当注重追诉时效的程序性审查逻辑,强调构建刑法与刑诉的交错适用机制。避免司法解释侵蚀刑事立法及其司法,形成所谓的政策指导型刑事司法;明确追诉时效审查中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的刑事整体法治原则;完善追诉时效的刑法与刑诉交错适用方法。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