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私募基金质押的适格性探讨
作者:曾筱清 杨菁菁
第一作者:曾筱清
机构:[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中央财经大学2012级经济法专业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477-487
中文期刊名:证券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私募基金质押;适格性风险;对策探讨;
摘要:我国现行法律之间对于私募基金质押尚无统一明确规定,使得私募基金份额质押在实务操作中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如私募基金份额是否为法定可质押标的,其是否属于《物权法》第223条可质押权利中的'可转让的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的质押应采用何种方式,是采用'交付生效'方式设立质押还是采用'登记生效'方式设立质押?私募基金质押登记机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还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私募基金份额质押权在实现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障碍?本文通过分析《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私募基金质押过程中面临的适格性风险进行了梳理和辨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