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PE估值调整协议效力的再思考——从甘肃世桓“愿赌不服输”案看估值调整协议的“堵”与“疏”
作者:符望
第一作者:符望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金融审判庭)
年份:2013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42-353
中文期刊名:证券法苑
中文关键词:估值调整协议;对赌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摘要:"估值调整协议"(又译为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常见协议。作为舶来品,此类协议本来是投资界为了解决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信息掌握的不全面而开发设计出来的一种估值调整工具,但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引起了较大争议。本文从国内引起较大关注的首起案例出发,介绍了三级法院对该案协议效力认识的不同,并分析认为此类协议的核心并非赌博,实质是投资策略工具,并且具有期权性质。因此,不宜简单套用以往关于保底无效的法律规定否认协议效力,同时也要注意协议对补偿主体的约定不能导致公司资本的抽逃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最后,本文建议实践中对此类协议采用"疏"而非"堵"的政策,发挥此类协议的正面价值,同时避免其负面影响。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3[民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