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调研报告
第一作者:叶若思
机构:[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61-186
中文期刊名:知识产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基本原则;跨类保护;冲突认定;
摘要: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是《巴黎公约》、TRIPS协议等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重要内容。我国基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于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正式确立了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制度。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应坚持'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因需认定、事实认定'的原则。发生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的商标侵权纠纷时,无须进行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当发生非同类或非类似商品(服务)、将他人商标作为字号突出使用于非类似商品、域名抢注、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等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时,才涉及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保护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防止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出现冲突认定及被滥用的情形,以维护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权威性。
分类号:D923.43[商标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