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架构与实现机制
第一作者:雷兴虎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年份:2009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5-39
中文期刊名:中国商法
中文关键词:企业经营管理者;实现机制;社会责任理念;合伙企业法;公司性质;刺穿;商事交易;立法设计;社会责任承担;
摘要:<正>2009年7月,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为证明自己具有职业病而不惜到医院"开胸验肺",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这件事情不仅折射出我国企业在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方面所存在的严重问题,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重新思考。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边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的概念是由美国学者在20世纪初最先提出的。虽然CSR的理念风靡世界,但迄今为止对其内涵和边界等理论问题却没有形成共识。目前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作出了大量的研究,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我们将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F270[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