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古罗马法中的嫁资返还制    

收藏

中文题名:古罗马法中的嫁资返还制

作者:崔兰琴

第一作者:崔兰琴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

年份:200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05-118

中文期刊名:中西法律传统

中文关键词:制度;财产;资制;女方;嫁资;古罗马;

摘要:嫁资制是关于夫妻财产制中女方奁产权益的制度,是一种涉及身份关系的财产制度。古罗马法中嫁资制具有鲜明的特色,其中嫁资返还制度尤为引人注目。从奥古斯都和优士丁尼帝实行嫁资制改革时起,离异女子享有了法定的嫁资返还请求权,古代法上男方对作为婚姻赠与物的嫁资不负返还义务的规定终告结束。从此,嫁资的返还权就成为'特权'债权,女方的嫁奁就成为夫妻财产中独立的部分;丈夫仅是妻子财产的临时保管人。

分类号:D904.1[奴隶制国家的法] DD913[政治、法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