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循吏司法中的“失出”现象初探
作者:赵进华
第一作者:赵进华
机构:[1]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4-29
中文期刊名:中西法律传统
中文关键词:司法观;徐有功;
摘要:失出,是法官失刑的一种类型,是指司法官员出于疏忽将有罪判为无罪或将重罪判为轻罪。作为一个罪名,'失出'从秦汉律法上的'失刑'演变分化而来,最终定型于唐律,[1]此后历代沿袭不改。失出罪名乃为督促法官尽职尽责、严格依法断罪,不使有罪之人侥幸而设,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法官失出,无论是将有罪判为无罪还是将重罪判为轻罪,都是司法不严谨的一种表现,有违司法正义。然而考诸史册,触犯这一罪名的却多是治绩卓著、政声颇佳的名吏、循吏,不少人因此而遭贬黜.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