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属性探析——兼评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13
On the Right Attribute of Land Management Right: with Comments on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New Amendment of the Rural Land Contract Law
中文题名: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属性探析——兼评新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作者:房绍坤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2]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264005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45-54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利属性;
摘要:土地经营权是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中提出的概念,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其法定化,但未明确其权利属性是物权、债权或者物权化债权。土地经营权的债权说、物权化债权说在解释论视角下无法全面实现'三权分置'政策的预设功能,用益物权说可弥补二者的不足,因而具有理论优势。土地经营权应定性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以出租等方式产生的债权性农地利用权不属于土地经营权。借助于民法典物权编立法之机,应当明确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
分类号:D922.32[农业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17】;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