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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永佃权在完善我国农地使用权制度中的价值     被引量:6

On the Value of Emphyteusis in the Course of 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Rural Land U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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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永佃权在完善我国农地使用权制度中的价值

作者:周子良 郜永昌

第一作者:周子良

机构:[1]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2]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4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57-63

中文期刊名: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永佃权;租金;农地利益主体;农地使用权;

摘要:中国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又主要是土地问题.永佃权制度作为改革现今农地使用制度的有益借鉴,已为许多学者所肯定.但永佃权制度与农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具体制度上如何对接,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我们认为,两种制度对接的基础是两者间诸多的共同性;依据永佃权制度,现行制度下"三提五统"的征收,应以土地收益的一定比例为依据,而不是以全村农民的收入为标准;当永佃权在被赋予了物权性质的权利之后,农地主体间的利益不平衡问题,能够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

分类号:D922.32[农业土地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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