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的变革与社会保障法之肇始——兼论弱势群体的保护 被引量:14
Reform of Tort Law and Beginning of Social Security --Also on Protection of Disadvantageous Group
中文题名:侵权行为法的变革与社会保障法之肇始——兼论弱势群体的保护
作者:谢志红
第一作者:谢志红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4
期号:1
起止页码:68-72
中文期刊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侵权行为法;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法;归责原则;《民法通则》;中国;价值取向;分配正义;实质正义;
摘要:本文从历史发展的角度,针对不断变迁的西方经济和社会背景,论述了近代西方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为了对这些弱势群体提供有效保护,现代侵权行为法在目标、价值取向、归责方式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新的社会价值功能的定位除了引发侵权行为法中无过错责任的产生,也引起了一个新兴法律部门--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保险法的繁荣.在变革中,为理清侵权行为法和社会保障法两者的不同法域,西方社会经历了迂回和曲折.通过研究,笔者认为,在这次变革之中,我们再次看到了古典自然法学中的人类自然理性的回归.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