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公平责任原则的存废
作者:夏秀渊
第一作者:夏秀渊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4
期号:1
起止页码:73-75
中文期刊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平责任原则;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通则》;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摘要:公平责任原则有其作用的范围.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些双方当事人对损害均无过错、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不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则显失公平的情形,可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如废除公平责任原则,不但会使一些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而且会出现法律调整的空白.在我国,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故保留公平责任原则就更具必要性.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