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第43条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被引量:2
On the Protection of Business Secret Provided for by 43rd Clause of Contract Law
中文题名:论合同法第43条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一作者:田圣斌
机构: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03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131-134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合同法;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责任竞合;当事人责任;侵权行为;
摘要:理论界一般认为,合同法第43条规定的是非法泄露或者使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行为的缔约过失责任,笔者认为该条规定的不仅仅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而且是一种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责任,所以该条的实质是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在救济方法上,该条存在重大缺陷,该缺陷极不利于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权利,亟待完善.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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