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电子警察的法律思考
作者:高鸿 郭德萍
第一作者:高鸿
机构: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3
期号:8
起止页码:18-19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制
中文关键词:电子警察;道路监控设施;公安机关;证据种类;视听资料;行政诉讼;被处罚者;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摘要:将道路监控设施称为“电子警察”是一种拟人化的称谓。准确地说,“电子警察”只是客观记录道路信息的一个载体,它本身并不可能直接、主动去制止甚至制裁道路违章行为,其功能的实现与发挥需要通过人的行为,也就是要通过人对其所记载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并据之形成相应的法律行为。从法律上讲,“电子警察”只是据之形成的法律行为的证据。笔者所探究的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