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股分有限公司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作者:王东敏
第一作者:王东敏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3
期号:10
起止页码:29-3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股分有限公司;发起人;转让股份行为;股权转让;股东权益;公司法;
摘要:股权转让.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是公司法对股东权利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之间不得作出禁止股权转让的约定。公司与一般的合伙或联营不同,在合伙或联营中,投资人可以随时提出退出合伙或联营,而在公司制度中,投资人除依据公司清算程序或减资程序外,不得撤回投资。公司清算或减资是股东会议的权利,不是股东个人的权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