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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被引量:4

Analyzing Several Problems on the Crime of Medical Acc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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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作者:冯卫国

第一作者:冯卫国

机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系,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03

卷号:17

期号:5

起止页码:79-83

中文期刊名: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中文关键词:医疗事故罪;问题;犯罪主体;非法行医;责任事故;

摘要:医疗事故罪的主体限于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医务人员私自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医疗事故罪的处罚范围限于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界定,应当以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为基础,兼顾司法机关制定的人体伤害鉴定标准.

分类号:D924.393[渎职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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