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作者:杨立新
第一作者:杨立新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1
起止页码:1-13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形态;
摘要:侵权责任形态,是作者第一次提出的侵权行为法概念,使用这个概念所概括的是,侵权责任构成之后,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的要求,确定侵权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最主要的侵权责任形态为直接责任和替代责任、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以及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加害人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自己承担的责任就是直接责任,加害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行为人管领下的物件致人损害由与其有特定关系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就是替代责任;行为人或者责任人自己承担责任或者受害人自己承担责任,是单独责任,而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侵权责任,是双方责任;加害人为一人的承担的责任是单独责任,而多数加害人承担的责任是共同责任.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26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