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近代所有权立法的三大前提——所有权的伦理学、经济学、法哲学思考 被引量:7
On the Three Prerequisites of the Modern Ownership System of the Western Countries
中文题名:西方近代所有权立法的三大前提——所有权的伦理学、经济学、法哲学思考
作者:刘云生
第一作者:刘云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46-51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近代;外国;所有权制度;立法;法律制度;占有体系;法律权利;人性恶理论;
摘要:西方近代所有权制度之确立有赖于如下三种理论假设:人性恶假设构成所有权之伦理学基础,资源稀缺性理论构成所有权之经济学基础,理性秩序假设构成所有权之哲学基础.本文结合西方先进立法经验,具体分析西方近代社会所有权立法及其现代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定位在于确立了私人所有权应有的历史地位及其现实整合功能,使所有权立法价值抉择趋于权利私法化、社会资源市场化、社会财富分配的正义性等民法理念,最终导致所有权立法中确立了以私人所有权为核心价值的三大基本原则;保护合理需求原则、资源分配与交换的正义法则、私权神圣原则.
分类号:D909.1[世界]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